2020年太难了,假期变长,挣钱越来越难了。 但在北京有各种各样的补贴及救助,如稳岗补贴、生活补助、失业补贴、养老补贴、人才补贴...来看看有哪些是你可以领取的? 北京滞留湖北未返京人员将发放生活费 不低于3080元/月! 月11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稳定滞留湖北未返京人员劳动关系有关措施的通知》,重点解决滞留湖北未返京人员和所属用人单位的实际困难。 ➤三种情况下需为滞留湖北人员支付正常工资 1.在劳动合同方面,用人单位应充分理解滞留湖北人员,不得在滞留湖北期间单方面解除其劳动合同,或退回滞留湖北的劳务派遣人员。 对于滞留湖北人员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应当顺延至滞留湖北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允许返京后,由双方协商处理。 2.在工资收入方面,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安排滞留湖北人员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办公方式完成工作任务。 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为滞留湖北人员支付正常工资: ✓滞留湖北人员能够通过灵活办公方式完成工作任务; ✓使用带薪年休假的; ✓因执行工作任务出差滞留在湖北的, 3.对其他难以提供正常劳动的滞留湖北人员,自2020年3月起,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每月不低于本市基本生活费二倍(1540元/月*2=3080元/月)标准,保障滞留湖北人员的日常生活。 滞留湖北人员所在单位 可享每人每月1540元临时性岗位补贴 对在北京市正常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自2020年3月起至相关规定允许滞留湖北人员返京的当月,按照在京参保滞留湖北人员人数给予临时性岗位补贴,由用人单位按月据实申请,补贴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补贴对象 北京市正常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 ➤补贴标准 按照本单位滞留湖北人员,每人每月1540元标准给予临时性岗位补贴 ➤申请时间 自3月16日起,用人单位需在每月月底前提交当月的补贴申请,直到相关规定允许滞留湖北人员返京的当月。 ➤申请流程 用人单位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在“法人办事”或“就业超市”-“临时性岗位补贴”提出申请。用人单位需在线做出相关承诺,并申报单位信息和滞留湖北人员信息。经审核后,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次月即可领到补贴资金。补贴申请和拨付均无需企业跑腿,全部通过网络线上即可完成。 稳岗补贴一: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和城乡就业困难人员,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倍工资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条件 (1)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和城乡就业困难人员; (2)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 (3)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倍的工资。 ➤补贴标准 (1)招用进行了失业登记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的本市“4050”人员、低保人员、初次进京随军家属、登记失业1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劳动力、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的,或招用未实行就业失业管理的绿化隔离建设、资源枯竭、矿山关闭或保护性限制等农村就业困难地区,且进行了转移就业登记的农村劳动力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五年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基本养老保险补贴16%,失业保险补贴0.8%,以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为最高补贴基数,低于60%的,以实际缴费基数为补贴基数;医疗保险补贴10%,以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补贴基数。 (2)招用本市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基本养老保险补贴16%,失业保险补贴0.8%,医疗保险补贴10%,以各险种最低缴费基数为补贴基数。 (3)对享受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本通知第(三)条)的企业,在其申请享受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时,核减已享受的相应补贴。 ➤申请时限 按规定办理单位就业登记或转移就业登记手续、履行劳动合同且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半年或一年的企业,可于次月起90日内提出申请。 稳岗补贴二:困难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6个月的上年度本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返还失业保险费。 ➤申请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2019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019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2%);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019年度裁员率=1-(2019年12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9年自然减员人数)/2018年12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2)2019年度利税总额同比下降50%以上,连续两个季度出现亏损,且2020年第一季度出现亏损的; (3)制定了稳定就业岗位措施的。 ➤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2019年度本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企业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申请入口:关注北京本地宝,回复关键词【稳岗】即可获取申请入口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0年4月1日至7月31日申请。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提出申请,经市审核小组联审通过。 稳岗补贴三: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微企业,截至4月底企业职工平均人数与上年平均人数相比持平或增长的,一次性给予该企业3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定比例的补贴。 ➤申请条件 (1)2020年前4个月月均缴纳失业保险费人数,不少于2019年月均缴纳失业保险费人数的; (2)不在北京市禁限目录内的,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微企业条件的; (3)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的非国有企业,主要指注册在“中关村一区十六园”、“三城一区”或属于十大高精尖产业的企业。 ➤补贴标准 (1)截至4月底企业月均缴纳失业保险人数与2019年月均缴纳失业保险人数相比持平或增长20%(不含)以内的,一次性给予该企业3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30%的补贴; (2)截至4月底企业月均缴纳失业保险人数与2019年月均缴纳失业保险人数相比增长20%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该企业3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补贴; (3)补贴金额按照企业申报并经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核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金额的一定比例确定,最高补贴上限以2018年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最高补贴6315元/人)。 ➤补贴期限:2020年2月至4月。 ➤申请入口:北京本地宝,回复关键词【稳岗】即可获取申请入口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0年5月1日至7月31日申请。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提出申请,区人力社保部门进行审核,有疑问的报市审核小组联审通过。 国美、北京苏宁等企业发放消费券! 3月18日,由北京市商务局主办“防疫保供网上行”促消费活动正式启动!此次活动最受瞩目的就是国美、北京苏宁、家乐福等企业发放“消费券”。 ➊北京苏宁3000万元消费券 领券时间:3月18日至3月31日 ➋国美1.2亿家电消费券同时给予一线医护人员、社区工作者在原有补贴基础上再增加50元全场通用券 领券时间:3月19日至4月17日 技能提升补贴 参加失业保险1年就可申领补贴 今年起,北京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的申领条件,原来企业在职职工申领补贴须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现在只需要1年以上,且此项优惠政策将延续至2020年12月31 其实,只要在单位交了五险,就都包含了失业保险。 ➤技能提升补贴标准 个人技能提升补贴标准按照取得证书的等级分为五档: 注意: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申领补贴的条件 ①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职工的; ②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 ③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职工可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道(乡镇)社保所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2019-2020年采暖季壁挂炉补贴 ➤申报对象 分户采暖燃气壁挂炉居民用户。 ➤申报及领取时间 第一次表底申报时间:2019年10月15日-12月14日 第二次表底申报时间:2020年3月23日-4月22日 ➤补贴领取时间 2020年4月16日-9月30日 北京老年人综合津贴补贴 ➤补贴种类 01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属于新增内容,发放给符合条件的低保、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其中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低收入家庭中未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且不符合前述条件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02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 其中经综合评估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中的多重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残疾等级为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言语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03高龄老年人津贴 整合了原有补贴津贴政策,提高了发放标准,发放给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其中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50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800元。 ➤申请方法: 一、老年人或委托代理人、监护人通过智能手机、计算机等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北京社会建设与民政首页,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填报申请; 二、就近在本市任一街道(乡镇)民政社保办事窗口,出示居民身份证,让其协助登录申请网络平台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提出申请; 三、在社区或街道(乡镇)领取并填写《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申请表》后,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或“一门受理”窗口出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后提交。其中申请失能护理补贴的老年人需先进行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被评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综合管理平台自动生成并发放护理补贴。 北京残疾人两项补贴: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北京市生育津贴 ➤领取条件 符合生育条件的参保职工,因引流产或分娩情况休假的人员。 ➤材料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2、《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和复印件); 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 5、《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原件); 6、《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 7、《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原件); 8、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9、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0、《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1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12、《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变更表》(一式两份); 13、外籍和港澳台参保职工无需提供1-7材料; 14、因特殊原因,需要携带的其它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1、本市户籍的参保职工因分娩申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1或4或5、8、9、11到参保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 2、外埠户籍的参保职工因分娩申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2或6或7、8、9、11到参保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分娩日期在2012年1月1日前的,还应携带办理材料3; 3、参保职工因引流产申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8、10、11到参保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引流产日期在2012年1月1日前的外埠户籍参保职工,还应携带办理材料3; 4、外籍或港澳台参保职工因分娩申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8、9、11到参保属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 5、用人单位要求对已经领取生育津贴的参保职工进行信息或待遇变更的,应携带办理材料12,并按社保经(代)办机构的要求提供办理材料14; 6.、社保经(代)办机构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完成生育津贴核准手续。并录入生育津贴登记信息,打印《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核准表》(一式两份)。一份送还用人单位,一份与其他材料的复印件存档备查; 7、申报材料不齐全或存在不予登记的情况时,经办人员应出具《生育保险待遇材料告知书》,与其它申报材料一同返还用人单位,并告知其需要补正的材料或不予登记的理由。 ➤待遇发放 选择单位发放的,于申领次月中下旬收到生育津贴款项后应及时支付至申领职工本人; 选择银行代发的,款项于次月中旬发放到申领人个人账户。 特别提醒:此项业务可全月(工作日)办理。 来源: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残联、千龙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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