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物业条例为街乡赋权,物业项目备案确保街道“看得见”。即将实施的《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42个条款涉及街乡职责,组织、协调、指导、调处八个字,让街乡在物业管理中既不缺位又不越位。天北街道已开展物业项目备案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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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通苑北街道开展物业项目备案试点
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为街道乡镇赋权,是即将实施的《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的亮点之一。42个条款涉及街乡职责,组织、协调、指导、调处八个字,让街乡在物业管理中既不缺位又不越位。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已在体育馆路街道、崇外街道、东直门街道,空港街道、天通苑北街道五个街道开展物业项目备案试点,方便街道掌握小区物业管理情况,确保街道“看得见、管得着”。
对于街街道开展物业项目备案试点
居民这样说 @何大壮: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是应该是个好消息,前天北京台看石景山老山社区的改造,老小区20多年了,估计以前都没物业,现在首开管,单元门禁都是刷脸的,楼道还有隔板摆着书,又干净又漂亮,刚查了一下,物业费6毛,比咱们贵5分。 @人间有味是清欢:城里很多没物业的老破小改造完,比大部分有物业的小区管理还规范。 @老头子:物业费六毛,可以承受。 @展翅翱翔:这个好,监督物业完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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