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 入学工作 开始了 如果您的孩子 年满6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或即将升入初中 以下信息 您一定要仔细阅读!
5月6日起,北京市已经开始进行小学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工作。那么,您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呢?入学年龄、入学条件、非京籍审核要求、租房备案要求……以下是满满的干货!
入学条件及方式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凡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采取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开展招生,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入学规则。
本市非昌平户籍无房家庭
符合在昌平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昌平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
(二)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区统战部认定的台胞子女和华侨子女、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等能确认身份函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并工作,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应申请《在京就读证明》。
填报完成“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系统”后,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务工就业证明、本区实际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等相关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
申请民办学校就读的,通过审核后取得《在京就读证明(民办学校)》;申请公办学校就读的,通过审核后由各相关部门组成的区联合复审小组进行复审,通过复审后取得《在京就读证明(公办学校)》。
适龄儿童按《在京就读证明》类别,可到民办学校登记报名,符合公办学校就读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入学志愿参加公办学校电脑派位入学。
(四)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继续推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学生就近登记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在区域内派位入学,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
(五)残疾儿童就近就便入学。
保障残疾儿童能够在公平包容的环境中接受适宜的教育。
(六)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含区级)引进人才子女入学。
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服务保障工作。2020年8月31日满6周岁需入小学的,按适龄儿童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在本区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2020年完成小学教育需升入初中的,按学生小学学籍、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在本区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
(七)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服务范围。
凡招生人数超过设计规模的学校,继续实施入学服务范围内实际居住地址登记,自登记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单校划片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2020年12月31日以后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的家庭,其适龄儿童入学将不再对应一所学校,实施多校划片入学。
昌平区非京籍审核办法
审核内容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本区居住并工作,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须审核申请人务工就业证明、本区实际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等相关证明证件材料。
审核程序
(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申请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5月7日至22日)按照网上预约时间携带相关证明证件材料到昌平区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申请,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审核。审核不合格的,适龄儿童回原籍接受义务教育;审核合格的,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于2020年5月23日前将相关证明证件材料报送至区联合复审小组进行复审。
(二)区联合复审小组开展联合复审工作
区联合复审小组组成部门及职责: 1.务工就业证明,由区人力社保局审核。 2.本区实际居住证明,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自委昌平分局审核。 3.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由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审核。 4.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相关证明,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审核过程中的特殊问题,由区联合复审小组共同协商解决,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报昌平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
区联合复审小组与镇(街道)审核小组同时开展工作,2020年6月2日前结束复审工作。
(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反馈审核结果
联合复审小组将复审结果反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结果后,于6月3日前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并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出具《在京就读证明》,同时在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上进行确认。
审核标准
(一)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申请人及其配偶,应在本区工作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且目前为正常缴费状态,同时提供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在本区自有商品住房的申请人或其配偶,应在本市工作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且目前为正常缴费状态,同时提供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用人单位享受延长缴纳社会保险费政策,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出具含2019年12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即可。
(二)实际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申请人在昌平区实际居住地(截至2020年5月31日)稳定居住半年以上,申请审核时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申请人自有商品住宅,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经备案网签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租住房屋的须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201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房租发票和房屋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复印件。所住房屋应适宜居住,能保证适龄儿童的安全。
租住单位公房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及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租住无房屋产权证农村民房的和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无房屋产权证商品住宅的,由所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出具意见。
居住或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商业用房、小产权房、非合法建筑和人防空间等,所出具的证明无效;租住按有关规定不得出租、转租的军产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所出具的证明无效;不具有实际居住意义的异型房、车库、平房一间改多间,以及房屋面积过小、廊道、通道等,所出具的证明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2.超龄儿童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等)。
(四)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审核标准
1.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持有2019年12月31日以前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因到期签注、“卡换证”签注换证等原因申请换领证(卡)的,新旧证(卡)间隔不超过60日。
2.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地址与实际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2020年非京籍适龄儿童入学须知
1.请于5月6日起登录http://yjrx.bjedu.cn“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昌平区,注册信息。已参加过2019年12月昌平区幼升小预采集登记的家长需要根据“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上的提示,确认是否导入预采集数据,修改或补全信息后提交。
2.注册时请认真核对所填信息,如自有住宅,请确认房屋产权证书相关信息确保信息无误。已提交的信息不能修改,信息有误需撤销后重新注册,一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三次。
3.如果信息校验不通过,请先核对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信息填写是否有误,如果无误请与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联系。如果近期变更过户口需要通过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手动验证(技术支持电话4008310001)。
4.忘记平台登录密码,可用适龄儿童的身份证号码找回,具体操作按系统提示。
5.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请于5月7日至5月22日,按照线上预约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申请。采集系统每日上午10:00开放后三天预约。
6.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取得民办学校《在京就读证明》后,于6月3日-6月6日到民办学校联系就读。
7.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取得公办学校《在京就读证明》后,于7月2日9:00-7月4日17:00再次进入信息采集系统,网上填报志愿,7月6日,电脑派位。
✔ 信息采集:5月6日起
✔ 镇街审核:5月7日至5月22日,线上预约后到镇街提交申请——未通过,回原籍接受义务教育 ✔ 联审小组复审:6月2日前,反馈审核结果——未通过,回原籍接受义务教育 ✔ 取得《民办学校在京就读证明》:6月3日至6月6日,联系民办学校就读 ✔ 取得《公办学校在京就读证明》:7月2日9:00至7月4日17:00,填报志愿,7月6日,电脑派位 ✔ 入学通知书:7月上旬 ✔ 建立学籍档案:9月1日至15日
咨询电话 昌平区小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69708814 69708824(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回龙观地区招生咨询电话:69740173 天通苑地区招生咨询电话:89706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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