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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共有产权房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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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 14: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3月1日)
北京市住建委最新发布的
《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

明确了共有房如何出租
租金收益如何分配等问题
共有产权住房可以出租吗?


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可以用于出租。

出租所得租金收入按照购房人与代持机构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进行分配。购房人应在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房屋租赁信息,优先面向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租。


购房人如何出租?


通过统一服务平台核验。

居民因为家庭成员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出租名下的共有产权住房,需要统一通过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办理。


办理内容包括——

住房出租意向登记

出租使用协议签订

住房情况核验

住房信息发布

租赁合同网签

租赁登记备案等

在购房人完成相关登记后,服务平台会通过对接本市房屋大数据平台信息系统,核验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住房情况。

经核验通过,购房人在本市无其他住房,住房出租信息方可在服务平台发布。共有产权住房代持机构自收到购房人住房出租意向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逾期未回复的视同同意出租。


住房租赁合同由购房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租金收益如何分配?


政府产权份额收取定额收益。

共有产权住房代持机构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根据区域市场租赁价格和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产权份额比例,按照就低原则,综合确定各项目各套型政府产权份额租金定额收益,租金定额收益将在服务平台中公布。

与此同时,租金定额收益实施动态调整,新(续)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的,代持机构按照新标准收取租金定额收益。住房租赁合同期限超过三年的,每三年代持机构可调整一次租金定额收益。


*特别说明:《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将于2022年3月20日起正式实施,试行期限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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