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到了,最开心、最放松的事情,莫过于和朋友一起喝酒撸串,本来聚餐小酌是一件好事,但总有一些人酒后滋事,不听民警劝阻还触犯法律,最终得到了应有惩罚。近期,昌平警方就办理了两起袭警案件:
案例一:
6月9日下午,天通苑南派出所民警现场处理一起行车纠纷,期间,男子张某处于酒后状态,情绪激动,拒不回答民警问题,并叫嚣:“你拘留我啊 拘留我啊”,民警多次对其进行警告,张某仍不配合工作并用拳头捶打民警胸部,后民警将张某控制并传唤至派出所。
案例二:
6月7日凌晨,百善派出所接指挥中心布警:在百善镇一村庄有男子酒后滋事。接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开展工作。询问醉酒男子李某情况时,李某拒不配合工作,民警对其警告后,该人仍推搡、用脚踩民警,后民警第一时间将李某控制并传唤至派出所。
案件发生后,北京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总队会同昌平公安分局立即启动维权工作机制,对案件介入指导,全程督办。现李某、张某因涉嫌袭警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法条链接 ·
2021年3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其中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明确规定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示
切勿酒后冲动,做出出格甚至违法的事情!对于任何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违法犯罪行为,昌平警方将予以严厉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