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反映的:“关于对老旧楼房加装电梯规定的意见”
图为北三区53号楼新加装的电梯
住建委回复: 感谢您对我区加装电梯工作的关注和建议,现将有关政策说明如下:
一是政策依据。我区执行的加装电梯政策为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城市管理委等多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手册>的通知》(京建发[2020]100号)及区住建委印发《昌平区2018年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是加装电梯流程。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加装电梯责任单位,居民在居委会、物业、业委会等组织的协助下,以单元门为单位,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加装电梯申请,加梯企业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组织下,在社区开展电梯加装方案与出资模式等方面的宣传,并解答居民提出的问题,单元门内所在楼栋专有部分占该单元住宅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且其他业主不持反对意见的基础上,实施主体与单元业主签订授权委托书并开展加梯工作。
三是天通苑地区电梯加装情况。结合居民意愿,天南街道和天北街道积极推进辖区电梯加装工作,2021年以来,天通苑北三区53号楼8单元等2部电梯已开工,天通苑一区4号楼8单元等3部电梯已与居民签订协议,准备开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