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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一房东因不配合登记租户信息被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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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5 23: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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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当前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社区是疫情联防联控的第一线也是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最有效的防线

为确保社区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昌平公安分局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总体战、阻击战营造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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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昌平公安分局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
进一步加大反恐督导检查力度
做到防控与检查同步开展、统筹推进
2月20日
昌平公安分局在检查中
发现辖区阳坊镇一出租屋房主黄某
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
存在拒不配合
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工作的行为
昌平公安分局依据《反恐怖主义法》第91条规定
对当事人罚款1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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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工作的,由主管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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