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哈德森 于 2020-3-28 21:25 编辑
近日,区教委公布了昌平区拟享受2020年3-6月生均定额补助幼儿园名单,快来一起看看吧!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支持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民办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稳定健康发展工作措施的函>》、《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普惠性幼儿园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的通知》(京财教育〔2020〕178号)及《北京市市级财政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京财教育[2018]295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各幼儿园依程序自愿申报,区教委严格审核,确定了昌平区拟享受2020年3-6月生均定额补助幼儿园名单,并依据文件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3月20日至3月2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区教委学前教育科反映有关问题。
联系人:汤老师
电话:69701283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
特此公示。
学前教育生均定额补助用于公益普惠园办园成本支出,按3至6岁实际在园儿童数补助。在园儿童数以学前教育信息管理平台数据为基础。
生均定额补助标准:达到市级示范园和一级园标准的公益优质园,办园质量相对较高,幼儿园为独立法人性质(或因办园体制不能实现独立法人登记的财务独立核算幼儿园)补助1000元/生.月,达到二级园、三级园标准的幼儿园补助700元/生.月。每年按12个月计发。
享受生均定额补助的幼儿园范围包括乡镇农村幼儿园、街道幼儿园、集体性质幼儿园、部队幼儿园、其他公益普惠园。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资金保障的幼儿园不再享受生均定额补助。
鼓励公益优质园通过集团化办园等方式兼并整合小规模幼儿园和无证园。同一个独立法人的分址、分部,且提供保育教育服务水平与本部相当的,可与本部享受同等政策。
无级类幼儿园在过渡期内由各区根据实际办园运行成本,研究确定适度补助政策,待达到办园标准后再按照全市统一补助标准执行。
来源:回龙观社区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