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个月(2020年5月1日)开始
修改后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就要正式实施啦
垃圾怎么分?
您做好准备了吗?
1 垃圾怎么分
生活垃圾到底分几类?是餐厨垃圾还是厨余垃圾?
生活垃圾,包括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
“
与2011年11月18日通过的老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比,新规将餐厨垃圾与厨余垃圾统一为厨余垃圾,并新增有害垃圾类别。新规规定,北京市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分别是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
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者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电子废弃物类、织物类等。
厨余垃圾
厨余垃圾,是指家庭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核、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其中,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油水混合物。
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是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以及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因地制宜2 ”设置垃圾桶设置垃圾桶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该如何设置?
1
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或者生产经营场所
应当根据需要设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
2
住宅小区和自然村
应当在公共区域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并至少在一处生活垃圾交投点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3
其他公共场所
应当根据需要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可以根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种类和处置利用需要,细化设置收集容器。
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颜色、图文标识、设置标准和地点等制定规范,并向社会公布。
3 对一次性说NO!
1
拒绝塑料袋!
北京市禁止生产、销售塑料袋!
商超、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
商超、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
“
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使用超薄塑料袋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
拒绝一次性用品
餐饮经营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和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勺子、洗漱用品等,并应当设置醒目提示标识。
“
餐饮经营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或者旅馆经营单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4 不分类?该罚!
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1000元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不予行政处罚。
而就在这个月
邻居海淀区已经行动起来了
咱们不妨先看看
他们是怎么做的~
如何分类?
海淀制定了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行动方案及配套细则,根据方案,垃圾分类基本品类主要包括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其中,可回收物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者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比如废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电子废弃物类、织物类等。
资料图
有害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除了上述四类,医院医疗垃圾要单独设置相应收集容器,按照医疗垃圾相关规定要求处置。学校、科研院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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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投放?
海淀将推动居住小区做好垃圾分类。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单位自管的由自管单位负责,老旧小区、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负责。
各居住区应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投放模式,采用固定式、流动式和其他模式方便居民交投。固定式主要包括固定桶站、专人值守的分类驿站等。流动式主要包括上门收集和定时收集两种方式。
在楼房为主的区域,采取基本组合与分类驿站并设的组合模式。基本组合即以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为一组,按照80至100户至少设置一组。分类驿站即有专人值守的“四品类”桶站组合,每个小区至少设置一处,规模大的小区每300至500户设置一处。分类驿站应公示垃圾分类常识,并安排专人值守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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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留村、平房区地区,厨余垃圾收集可以采取流动式收集模式,在规定时段巡回回收。同时,小区(或村)应因地制宜设置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暂存点。鼓励有条件的居住区、村建设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置设施。
海淀将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居民进行分类交投,重点推动厨余垃圾居民自主分类,提高分出质量。通过投放垃圾的行为约束机制,建立监督投诉机制。逐步改变居民随意投放垃圾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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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收运?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应根据小区实际,厨余垃圾采用“桶车对接”收运模式,其他垃圾采取“密闭式清洁站转运”为主的分类收集模式,确保收运全过程密闭,无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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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垃圾依托海淀区有害垃圾暂存点,由区物资回收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处置。
可回收物通过区域性特许经营主体在街道层面通过回收点进行收集。
各品类垃圾的分类运输应委托有资质的垃圾运输企业负责。鼓励垃圾运输单位建立“绿色车队”,统一各品类垃圾收集运输车辆的车型、涂装和标志标识,公示单位名称和电话,易于群众识别监督。实施分类运输车辆身份识别、行驶轨迹、称重计量等信息实时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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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减量?
海淀将细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措施,实施“光盘行动”,在餐厅醒目位置摆放或张贴节约标识,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促进厨余垃圾源头减量。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电子商务经营者、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用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实施包装物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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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落实北京市关于禁止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等相关规定。落实党政机关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宾馆、餐饮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鼓励开展旧货交易,逐步推行净菜上市。
海淀还将鼓励建立二手用品调剂平台,开办旧货商店(集市)、跳蚤市场,通过线上、线下旧货交易方式,促进闲置物品的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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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垃圾分类
大家有怎样的看法?
又有哪些可行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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